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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中院召开2015年全市法院宣传工作会

  发布时间:2015-06-09 17:32:24



会场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社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奚启锋出席会议并讲话


分组讨论(分会场一)


分组讨论(分会场二)


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代表中院民三庭在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代表光山县法院在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为做好新媒体形势下的法院宣传工作,发挥司法宣传工作对法院改革发展的服务保障作用,6月5日上午,信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2015年宣传工作会议。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社军出席会议并讲话,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奚启锋,中院部门负责人、专兼职宣传人员,各县区法院分管宣传工作的院领导及宣传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张社军对全市法院2014年和今年前期的宣传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全市法院的宣传工作坚持“以传统媒体为主阵地,以网络媒体和自媒体为两翼,以文字宣传和图片宣传为双轮驱动,以综合宣传和个案宣传进行全面覆盖”的宣传工作思路,坚持“稳定数量、提高质量、借势借力、典型引路”的工作方法,为法院中心工作开展和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坚强的舆论支撑和外部环境。
    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法院的司法宣传工作,张社军强调,一要为司法体制改革提供舆论支持。司法宣传工作必须瞄准司法体制改革这个焦点课题,加强引导,及时跟进,总结经验,提供支撑,要准确宣传中央和最高法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要求,要认真总结、大力宣传全市法院立足司法实践,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和新成效。司法宣传工作要关注各项改革,及时总结经验,把全市法院创造的改革经验推广开来、宣传出去,形成合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有效发展。二要为法院的中心工作加油鼓劲。司法宣传工作即是法院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服务于法院中心工作,司法宣传工作必须准确定位,明确任务,把握主旨,瞄准重点,贴近实践,主动服务,要围绕执法办案搞宣传,让社会了解法院,让群众知晓法官,使司法活动更加透明公开,增进民众对执法办案的理解、认同和信心;要围绕队伍建设搞宣传,展示全市法院干警政治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良好风貌;要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搞宣传,通过宣传全市法院发挥职能作用,倾心为民司法,提高审判质量,确保了司法公正的举措和成效。三要在新媒体运用上实现突破。要在用传统媒体的同时更加重视新兴媒体的建设与运用,必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即使跟进,善于运用新兴媒体的传播技术,建好用好法院自媒体平台,全方位宣传法院工作,满足社会群体的司法信息需求,打造出具有信阳法院特色的和影响力的宣传品牌。四要在不断推出先进典型上有所作为。司法宣传工作要义不容辞的担当起发现典型、宣传典型、树立典型的崇高责任,要持续不断地挖掘老典型的新作为新风貌,同时注重树立宣传具有时代特征的新典型,要通过广泛宣传学典型、树典型、用典型、当典型活动,在全市法院营造出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奚启锋对全市法院的宣传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聚焦主流媒体。要将宣传工作的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有影响力的主流媒体上,占领宣传主阵地,发出最强音,扩大影响力。二是突出深度报道。宣传工作要实现从追求数量向追求质量的转变,力争在各类各级主流媒体上多发大篇幅深度报道,将我们的工作经验、模范典型宣传推广到全省、全国。三是拓展三微平台。两级法院要树立“1+10>11”和“大手牵小手,齐步往前走”的理念,共同宣传推广中院“信阳法院”微信公众号,将其打造成法制宣传的新平台、服务群众的新渠道、法院文化的新载体、信阳法院的新名片。四是创新项目引领。要将立项宣传做好,力争多出成果,多出精品。五是积极应对舆情。要牢固树立负面舆情防控意识,积极做好负面舆情预防、应对、引导工作。六要统筹做好庭审直播和文书上网工作。各基层院、中院各业务庭要了解省法院庭审直播和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新规定,认真将庭审直播和裁判文书上网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表彰了2014年度全市法院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部分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交流了经验,对如何推进宣传工作的有效开展进行了深入讨论。

责任编辑: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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