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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阳市中院】 建立发改案信息反馈机制

  发布时间:2015-05-10 12:16:40


    本报讯  为加强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的信息互通,强化内部监督,近日,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改判、发回案件信息反馈机制。

    机制要求,该院通过对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进行逐案通报,由被通报的基层法院对该案件进行组织评查,并经过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认定后对存在异议的提出书面意见,向中院反馈。中院审判委员会对基层法院提出的异议进行讨论,并将讨论认定的结果予以通报。经中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后认定案件存在严重问题的,由有关部门出具追责建议书,予以追责。

    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5-05/08/content_97415.htm

责任编辑:陈晨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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