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加强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的信息互通,强化内部监督,近日,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改判、发回案件信息反馈机制。
机制要求,该院通过对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进行逐案通报,由被通报的基层法院对该案件进行组织评查,并经过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认定后对存在异议的提出书面意见,向中院反馈。中院审判委员会对基层法院提出的异议进行讨论,并将讨论认定的结果予以通报。经中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后认定案件存在严重问题的,由有关部门出具追责建议书,予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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