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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铁窗后的继续沉沦

  发布时间:2015-05-05 15:09:27


   “十年”铁窗经历,仍旧未能挽救他自甘堕落的灵魂,最终再次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近日,新县法院审理一起盗窃犯罪案件,分别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蒋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5000元;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蒋某、郑某系湖北省孝感市大悟县人,二人曾因盗窃罪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在刑满释放五年内又在新县境内实施盗窃。2014年10月至11月期间,蒋某与郑某一起盗窃三辆三轮摩托车,蒋某又与“红毛”(在逃)一起盗窃四辆三轮摩托车,被盗七辆摩托车价值60796元,数额巨大。郑某参与的盗窃三辆三轮摩托车价值39027元,数额较大。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蒋某、郑某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二人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刑,却又不思悔改,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实施盗窃犯罪,均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在案发后和庭审中,二人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当庭自愿认罪,系一般共同犯罪。综合考虑本案具体情节,该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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