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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中院注重加强对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学习

  发布时间:2015-04-20 11:34:37



会场


信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社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信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冯琦出席会议


信阳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奚启锋主持会议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肖建华教授亲临指导并作为开课主讲

   自2月4日最高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来,在法律界和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作为最高法院有史以来条文最多、篇幅最长的司法解释,对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问题作了全面系统、明确具体的规定。为促进全市法院民商事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尽快适应新的法律规定,信阳中院利用一周的时间,对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进行集中学习和培训。
    4月20日上午,信阳中院在法官学院举行了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专题培训班开班仪式,邀请了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肖建华教授亲临指导并作为开课主讲,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社军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冯琦出席开班仪式并指导培训班工作,全市两级法院主管民商事立案、审判、执行工作的院领导、庭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150余人参加了开班仪式,开班仪式由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奚启锋主持。
    张社军强调,作为法官,学习法律业务是我们开展工作的基础,熟练运用法律进行裁判是我们必须掌握的看家本领。特别是对这部新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审判工作性质决定我们必须学习,司法体制改革倒逼我们必须学习,形势发展要求我们必须学习。张社军指出,这次培训是民诉法司法解释专题培训,对这样一部重要的、庞大的司法解释,我们要从新旧对比中学,要抓住主要内容学,要关注亮点学,要结合实践学,要在交流互动中学。张社军要求:这次培训时间紧、内容多,又是办案中立马就要用的,必须保证学出效果,不但要用良好的学习态度作保证,还要有良好的纪律作保证。要求上课要全程注意听讲、做好笔记;要遵守法官学院管理规定,该听课听课,该讨论讨论,该观摩观摩,不得擅自行动;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纪律作风规定,时刻注意法官形象;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不得公车私用,乱停乱放。张社军最后希望各单位、各部门要以这次集中培训为契机,组织本单位、本部门的人员进行再学习、再贯彻,迅速掀起全员学习的高潮。

责任编辑: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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