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下午,在信阳市中院举行的第六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执行款发放仪式上,一个斯文帅气的小伙子专门带来了一面写有“法律捍卫者,民工保护神”字样的锦旗。小伙子叫杨曦,是专门代表父亲杨义学来感谢法院的。
杨义学是新乡市华南协力公路桥梁工程处的经理,常年带着数十名民工组成的工程队从事修路架桥工程。杨义学平时为人实在,没有架子,员工们都亲切地叫他“老杨”。2004年,该工程处承建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发包的信南高速公路第二段工程,这个工程对于该工程处来说可算是个大工程,一来公司可以发展壮大,二来员工们可以有更多的收入。在老杨的带领下,经过两年多的精心施工,终于在2006年底完工并验收合格。就在大家都沉浸在喜悦之中,等着发钱回家过年的时候,发包方中铁二局却以种种理由拒付拖欠的1007万元劳务费。这一下子,老杨蒙了。冷静下来后,老杨四处借债筹钱,先发一部分工资给员工,再与中铁二局理论。
经过一年多的交涉,中铁二局的领导都换了两茬儿,劳务费还是没着落。无奈之下,从2009年8月开始,老杨将劳务费按三段计算分成3个案件分别向信阳市平桥区法院提起诉讼。信阳市平桥区法院作出3个判决后,中铁二局不服,分别提出上诉。信阳市中院于次年陆续作出了3个终审判决。虽然时间过去了一年,但老杨看到了希望。终审判决后,老杨开始申请执行,又拿回了800万元劳务费。
世事难料,正在老杨准备追回最后的劳务费时,中铁二局又向省高院申请再审。省高院再审后决定撤销原判,将原3个案件发回信阳市平桥区法院重新审理。重审期间,中铁二局提出管辖权异议,案件又被移交到信阳市中院审理。信阳市中院作出判决,老杨的工程处仍然胜诉,中铁二局不服,提出上诉。省高院终审认定中铁二局欠老杨的工程处劳务费用1007万元及其利息,此前支付的予以扣除。这时,已是2014年的6月了。虽然从最初打官司到最终判决,时间过去了5年,各种法律文书收到了11份,但老杨一直没有气馁,始终相信法律,相信法院能够为其解决问题。
为了尽快追回老杨的劳务费,信阳市中院执行局立案执行后,两次远赴四川成都,将老杨应得的劳务费冻结并扣划到信阳市中院执行账户上。最终,在信阳市中院的调解下,老杨与中铁二局达成和解协议,拿到了最后420万元的劳务费。这次信阳市中院的执行款发放仪式,老杨因故不能参加,便专门定制一面锦旗,嘱咐儿子亲自送来,以示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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