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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法院开展轮岗交流整合审判资源

  发布时间:2015-01-21 17:10:01


    为优化干警配置、促进人员合理流动,商城县法院实行轮岗交流。据了解,该院此次轮岗交流涉及全院三分之二的干警,实现了院机关和人民法庭干警的轮岗。轮岗交流的有序实施促进了人民法庭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提升了法院整体工作效能。
    一是坚持全面培养干警与保持审判骨干相对稳定。各部门轮岗交流须保留审判骨干,避免人员更换过多造成工作脱节,保证部门工作能够继续正常开展。
    二是坚持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有利于开展审判工作相结合。重点在院机关各部门之间、院机关各部门人员与人民法庭人员之间以及在某一岗位任职超过一定时限的中层干部之间进行轮岗交流。该院29名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群众基础好的干部脱颖而出,走上了中层正、副职岗位。
    三是坚持对新录用人员采取“一刀切”做法。新录用或分配人员首先安排到人民法庭工作,再根据工作实绩参加轮岗交流。
    四是坚持部门工作需要与全院工作需要相结合的原则。要根据部门人员结构分布、干部队伍建设现状等情况,充分考虑各部门的实际需求,保持人员在部门之间的相对平衡和合理流动,全面提升人员流动的组织效能。

责任编辑: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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