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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法院

  发布时间:2009-07-21 21:12:06


 
    说起法院,无论是哪一级法院,还是哪一个法院,在其大门外都写上某某某人民法院,这意思是说,无论哪一个法院,都是人民的法院。
事实上,法院就是人民建的,就是人民的法院。法院就是为人民服务的,为人民解纠纷,为人民讨公道,为人民保平安。多少年来,每个法院都审结了数以万计的案件,化解了数以万计的人民内部矛盾,沟通了数以万计的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构建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这些本就是法院应该做的,也是法院的职责,更是党的希望和党的意志的体现。反过来说,法院也总有些让人民不满意的地方,人民不满意法院的言语也不断流向社会。这说明法院与人民之间有了距离,法院在人民心中的地位有所下降,形象有所贬值。这就让法院不得不进行反思,人民还承认法院是不是自己的。在各级人代会上,人大代表的提案正是反映了人民的心声。这说明人民还是把法院当成自己的法院,他们之所以提意见,就是想让自己的法院转变工作作风,想让法院把工作做好,想让人民的法院变成没有缺点的法院,就象慈母望子成龙的心情一样。所以各级法院也都理解和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并认真落实和改正,不断加强自身素质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并拿出巨资对各级法官进行培训。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每年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法院进行执法检查和对法官进行考核,使法院的形象在人民心中有所回升。可当法院真正为人民办了好事、实事的时候,人民还是千恩万谢,有些人紧紧握住法官的手,甚至热泪盈眶,其中不乏有送匾的,送旌旗的。2008年春节前的农历腊月二十八,河南省息县人民法院为13名农民工追回10余万元工资。农民工感激地说:“法院让我们过个安心年!”春节过后,即2009年2月20日,这13名农民工给息县法院送去了一面旌旗,上面只写五个字,“人民的法院”。

    是啊,“人民的法院”。这沉重的五个字,说明法院又回到了人民心中,法院还是人民的法院。

    但是,这五个字,只能代表一时,要想使法院永远成为人民心目中的法院,它不在人民,而在于法官。所以,我省法院系统现在开展的“调解年”、“让人民满意年”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就是为了让法院走进人民的心中,就是为了让人民满意。人民法官在具体审判工作中,必须时时处处体现出为人民服务,替人民着想,化人民矛盾,解人民纠纷,促人民和谐。人民法官只有带着信心去调解,带着感情去调解,带着诚意去调解,带着激情去调解,带着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去调解,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根本上消除人民之间的内部矛盾,化干戈为玉帛,才能体现出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才能让人民满意,才能促进社会和谐的构建。人民法院才能真正成为人民心目中的法院,才能真正成为人民的法院。
老百姓是真诚的,就怕你不善待他。只要为老百姓做了好事,办了实事,他就想方设法感谢你。2009年5、6月份,息县法院连续调解5起疑难民事案件,这5起案件的当事人都给息县法院送了旌旗,还有原、被告联合送的。旌旗有写感谢“人民的法官”的,有写感谢“人民的法院”的,还有写感谢“人民的院长”的。送旗时,更是感慨万千,有个老太太直接说,过去一听说上法院,心里就打哆嗦,现在我们上了法院,又让座又倒茶,就象客人一样,现在的法院真正是为俺人民办事的法院,是俺人民的法院,共产党真好啊!
 

责任编辑:王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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