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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中院:加强立案窗口建设 树立良好司法形象

  发布时间:2014-12-29 16:47:15


    立案工作是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最前沿、第一线,是人民法院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践行“司法为民”的第一道“窗口”。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源头,信阳中院立案大厅始终把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让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多项便民利民措施,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权,树立了良好的“窗口”形象。
    一是 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制定了包括首问负责制、文明接待制、岗位责任制等规范立案行为的12项工作制度,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提质量。推行导诉服务制度,每个工作日由法官轮流值班为群众提供导诉服务;为提高立案效率,避免在立案受理环节延误群众时间,建立了补充材料“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因立案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明确告知当事人所需的材料种类、数量及格式,使当事人心中有数;对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做到立即办理,以最快速度录入案件信息系统,以最快的速度移交审判庭办理;制定立案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要求立案庭每位干警在接待群众时坚持做到“四个一”。即“ 一张笑脸迎人、一句文明用语暖人、一把椅子让人、一杯热茶敬人”。用公正的执法行为、热情周到的服务、规范的司法礼仪,努力把立案大厅打造成“对外服务群众,对内服务审判”的主阵地。
    二是践行司法为民,采取一系列便民措施。为来院群众提供休息座椅、书写台、饮水机、急救箱、电子查询触摸屏等便民设施;免费提供格式诉讼文书;在立案大厅显要位置悬挂《案件审判流程示意图》、《诉讼收费范围及标准》、《诉讼风险提示》等诉讼指引图版,使当事人能够了解各类诉讼的基本程序和要求,确保立案工作公开透明;对不懂书写诉状和申请执行书的当事人,给予耐心讲解;对于起诉诉求不明、材料不齐全的,主动释明指导;对一些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实行预约上门立案;对于外地当事人,采取电话咨询指导、邮寄材料立案等方式,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为赡养纠纷、农民工追讨欠薪等当事人开辟了诉讼无障碍“绿色通道”。
    三是为不让来法院诉讼的群众多等一分钟,多跑一次路,立案大厅提供“一站式”服务,即收转材料、审查诉状、交纳诉讼费、查询咨询、司法救助等环节,均在立案大厅一次性办妥。
    四是大力加强司法救助,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及时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手续,近三年来共计缓减免诉讼费1759579元,使每个困难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
    五是开展“假如我到窗口办事”主题实践活动,激励立案工作人员坚持热情服务,注重司法礼仪。
近年来,立案大厅连续二届被团市委名命为“青年文明号”,所在的立案一庭多次被中院评为“优秀庭室”、“文明庭室”,并荣立集体三等功二次,立案一庭党支部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党支部”。

责任编辑:黄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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