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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法院法官耐心化解纠纷获赠锦旗

  发布时间:2014-12-29 16:25:38


    12月19日上午,案件当事人王某捧来一面印有“文明执法、公正快捷”的锦旗送到商城县法院承办法官孙治国手中,感谢法院公正廉洁、快速高效的调解处理了与他人的经济纠纷,有效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法院经审理查明,该案原告王某与案外人胡某合伙承建房屋。被告王某某在拆旧房建新房的过程中,由原告及案外人胡某负责承建该房屋。原告在施工的过程中,被告的邻居黄某以被告建房影响其采光为由要求被告进行补偿。经案外人胡某协调,由被告一次性补偿黄某90000元。被告因缺乏资金,由原告预先垫付,算作被告的借款。原告将90000元现金当着被告的面交给案外人胡某,由其送到黄某家,但案外人胡某一直未向原、被告双方出示黄某收到90000元的证明条据。后因其它因素,原告及案外人胡某最终未能承建被告的房屋建设工程。被告的房屋建成后,在原告的要求下,被告于2013年10月10日向原告出具一张欠条:“欠王某人民币玖万元整”。该借款虽经原告催要,被告以未见到黄某出具的收款条为由拒绝偿还。原告因此诉至本院,要求判如所请。
    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力求以调解的方式审结此案。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对被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被告当庭支付。于是出现了开头一幕。

责任编辑:黄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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