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基层快讯

光山法院暖心调解 当事人送锦旗表谢意

  发布时间:2014-12-26 09:03:21



 
    “感谢光山法院,感谢为人民的好法官,让我拿回了我垫付的保险费。”  12月23日,当事人马某与同事一起将一面“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锦旗送到光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辉手中,并对他说道。
    原告马某系某保险公司光山支公司的员工。今年8月,被告光山某私立中学以招标形式为校车投保交强险、商业险。马某以公司名义投标并中标,其后为该中学的15辆校车办理了交强险和商业险投保手续,并垫付保险费5万余元。为讨要垫付的保险费,马某多次找被告法定代表人催要,但均被拒绝。为此,马某起诉被告光山某中学到法院,请求偿还垫付的保险费5万余元。
    光山法院房言法官承办该案件后,迅速联络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及时释明法律,并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让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各自的诉求,同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光山某中学一次性给付原告为15辆校车垫付的交强险、商业险保险费共计54407.14元,当场交付。
    一直以来,光山法院始终把司法为民作为法院审判工作的宗旨,注重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从审判细节上为当事人提供帮助,关心当事人,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司法工作深受群众好评。

责任编辑:黄涛    


关闭窗口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和新二十六街交叉口(东北处)  
邮编:464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