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从亲属藏假币 糊涂主妇被判刑 作者:光山县人民法院 杨璐 发布时间:2014-12-19 16:39:32
随着法槌的落下,李洁(化名)和李净(化名)姐妹落下了悔恨的泪水。被告人李净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被告人李洁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单处罚金30000元。
今年3月中旬,李净的丈夫张天胜(化名)为购买假币携李净到广东省陆丰市以136000元的价格从当地的假币贩子手中购买假币200余万元,并委托广东省陆丰市境内一托运部将该批假币运至河南省光山县与潢川县交界的大广高速路边,张天胜将该假币运回光山县,并藏匿于自家卧室。3月21日,张天胜又企图将假币转移至其妻姐李洁家,被早已掌握信息的民警人赃并获。假币经中国人民银行光山县支行清点和鉴定,面额为203万元。
光山县法院审理认为,张天胜犯购买、运输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共同犯罪中,李净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李洁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是从犯,依法应从轻处罚。结合本案中犯罪的情节、性质、危害后果及悔罪表现,光山县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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