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法院人民法庭接力人民调解化解山林纠纷 作者:固始县法院 吕志豪 陈全 发布时间:2014-11-25 16:06:36
近日,固始县法院段集法庭与武庙集司法所实施多元调解机制对接,通过现场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并现场进行司法确认。在一天时间里解决了一起曾引发上访的群体性山林纠纷案件。
经查,武庙集镇某村的胡某和张某于1984年承包了该组“八斗子冲”一片山林。2010年9月,鉴于当地旅游业发展,二人将承包山林的观赏权出租给西九华旅游风景区。而该村部分群众对此不满,曾到县乡两级有关部门上访,并在山林砍伐到期时阻挠胡某、张某砍伐林木。
通过前期做思想工作,当日,武庙集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段集法庭干警现场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并给与司法确认。该庭庭长周永胜认为,虽然承包人当初未与村民组签订书面协议,但一直实际履行协议,从稳定经济交往和民事法律关系的角度出发,宜维护承包合同的效力;同时应适当提高租金,以满足群众的合理诉求。
经对司法所主持的人民调解协议审查,法庭认为协议内容自愿、合理、合法,依法给予司法确认,向当事双方下达了民事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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