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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执行 案结事了

  发布时间:2014-11-21 15:40:04


    近日,淮滨县法院执行局接受河北省保定市新市区法院委托,该院执行人员远赴千里到达新疆,顺利执结一起健康权纠纷案,受到申请执行人的好评,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经查,原告彭某与被告陈某系雇佣关系,2010年8月17日,彭某在保定市新市区某村为其雇主装废品的过程中不慎从车上摔下,造成重伤,经医治无效死亡。彭某的妻女向保定市新市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进行赔偿。保定市新市区法院于同年12月判决陈某赔偿彭某妻女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66078元。
    该院执行局收到委托执行函后,指派执行人员立即到原告陈某居住地走访调查,经其居住地村委会和村民证实,陈某17岁便外出打工,多年未归,家中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此时,执行人员并未气馁,经司法查询,发现陈某在新疆库尔勒有存款。于是,执行人员远赴新疆多方协调将该存款划拨了回来。当彭某的妻女在该院领取了全额赔偿款时,向负责该案的执行人员不辞辛苦赴疆执行表示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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