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潢川县法院审结的一起抢劫案件,三名涉案少年中有两名系未成年。花季少年究竟为何迷途,不得不让人深思。
经查,2013年10月至同年12月,小涛、小冯和小帅(均系化名)伙同他人窜至县城多处抢劫作案15起。其中,小涛作案十一起,抢劫现金13000余元、手机7部、手表1块、珍珠项链1条、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并致一人轻伤;小冯参与作案十一起,抢劫现金14000余元、手机10部、珍珠项链1条、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并致一人轻伤;小帅参与作案八起,抢劫现金7600余元、手机9部、珍珠项链1条、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手段抢劫他人财务,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系共同犯罪。三人犯罪时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遂判处小涛有期徒刑八年,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小冯有期徒刑八年,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小帅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人民币3000。
据悉,三少年家庭情况比较特殊,小涛自幼父母离异,后分别重新组织了家庭,其随爷奶生活;小冯6岁时母亲去世,其父常年在外打工,其随大伯生活;小帅的母亲在其年幼时外出打工,至今未回,其随父亲、爷奶生活。特殊的家庭环境,致使他们脱离了父母的监管。三人过早地辍学,浪迹社会,结交了社会不良青少年,结伙抢劫作案,所得赃款均用于生活等挥霍。
法官提示:青年少心智尚不成熟,在破碎家庭环境中成长,缺少关爱,无人监管,极易受到社会不良因素诱惑,最终误入迷途!若社会各界及时关注,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终能牵手花季少年走出迷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