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人民法院为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牢牢抓住法院工作面临的主要矛盾,从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法院改革入手,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构建“服务型司法”。
一是以维护公平正义为目标,全面加强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强化辨法析理,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拓宽诉讼服务渠道,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坚持做好司法便民工作,积极推行司法救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是以提高司法能力为目标,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的绩效考评体系,把办案质量与办案效果结合起来;健全领导班子民主决策机制,提高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教育和机制并举,建立激励和惩戒制度,激发干警工作积极性。
三是以满足人民诉求为目标,深化法院内部改革。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狠抓队伍管理、审判管理和司法政务管理;以权力制约和监督为重点,优化配置,逐步形成合理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进一步推动司法监督的科学化和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