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信阳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肖治淮,带领市人大法工委有关负责同志到罗山县法院检查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肖主任一行听取了该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情况汇报,并查阅了该院近两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卷宗。肖主任对近年来罗山县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认真组织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促进司法民主、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方面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肖主任指出,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司法制度,也是人民法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际行动的具体体现。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可以更好地监督法院的审判活动,有利于案件的公开、透明,提高审判质量。他要求该院要认真总结陪审员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结合审判实践,大胆探索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新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裁判、调解、监督、调研和宣传作用,使人民陪审员工作成为法院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法院审判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