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不断丰富各种载体,采取多项措施,搭建便民诉讼平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和期待。
一是实行“法官与人民群众交流日”制度。该院将辖区分为八个片, 8名党组成员各负责一片,并要求每名党组成员至少每季度对辖区当事人进行回访一次,就审判执行工作、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征求意见、建议,带着问题开展调研,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审判质量。
二是实行风险评估提示制度。针对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相邻权纠纷等案件,制定诉讼风险提示书,发送到辖区各个乡镇,向当事人评估诉讼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以便减少其不必要的损失。目前,该院已向当事人及各乡镇发放2000余份。
三是改进和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机制,对影响大、群众关注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委员旁听庭审,提高案件的透明度。今年1-6月份,该院已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0余人次参加案件的庭审。
四是设立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拓宽民意表达渠道,及时撑握群众司法需求;同是印制征求意见卡,要求干警利用巡回办案、节假日等时间,向人民群众征求意见、建议,以便改进工作和服务水平。
五是开展“百案开庭进乡村”活动。以司法为民、便民、利民为重点,转变工作作风,弘扬、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选择百起关于相邻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土地补偿费纠纷等较为适合的案件到乡村、社区、企业等离群众最近的地方开放审理,变坐堂审案为带案下乡,将案件矛盾解决在田间地头、庭院街头,不仅方便群众诉讼,促进案件的解决,而且有利于法官了解神情民意和案件的事实,不断提高法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同时也有起到宣传法律、教育群众、沟通民意、增进感情、密切联系的良好作用。今年上半年,该院巡回开庭120余次,调解105案,服判息诉率达99%,受教育群众5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