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信阳中院邀请市人大代表万灵、市政协委员陆建国、李冬慧、郑洁等人,在该院第十六法庭旁听职务犯罪罪犯温某减刑案件的开庭审理。
罪犯温某因犯挪用公款罪,于2009年7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因服刑期间积极改造、表现良好,于2012年9月被减刑一次。此次,信阳监狱认为温某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劳动教育,努力完成任务,于2014年8月向信阳中院提出减刑建议。
庭审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对温某在狱中的改造情况进行了调查,刑罚执行机关一一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监区的管教干警、同监的服刑人员就温某在狱中的表现情况出庭作证。出庭检察员对温某进行讯问,并发表了检察意见。
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一致对信阳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认为通过这次零距离接触,改变了大家对减刑案件神秘的看法,是一次公开、透明的“阳光下的减刑”,有利于法院工作人员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体现了对服刑人员人权的保障和尊重,有利于当事人从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也满足了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透明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