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多开两扇窗,造成意见分歧、亲戚反目、恶棍相向。被告人黄某与弟黄某乙、侄黄某甲因建房纠纷发生厮打,导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近日,信阳中院一审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某系新县八里畈镇某村农民,与其弟黄某乙系同村相邻。2013年4月19日19时许,黄某与黄某乙因建房开窗朝向问题发生争执,后二人在黄某在建房屋一楼楼顶平台上发生厮打,厮打过程中黄某乙从楼顶掉下受伤。黄某乙之子黄某甲见状即手持钢筋棍上楼与黄某厮打,黄某用木棍打中其侄黄某甲头部,致其受伤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黄某甲系被他人用钝器击伤头部重度颅脑损伤死亡;黄某乙损伤程度属轻伤。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因未能正确处理与其兄弟黄某乙之间的建房纠纷而致案发,其主观恶意性及社会危害程度较小。本案承办法官考虑到当事人关系特殊,为了维护手足之情,庭前、庭后及时的进行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黄某及亲属深受触动,积极、主动赔偿黄某乙经济损失。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可对黄某酌定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