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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上邂逅“优质男”原来是骗子

  发布时间:2014-09-16 10:13:47


    当23岁的单身女殷某在火车上遇到“优质男人”杨某后,满怀浪漫幻想,然而,这只是一场骗局的开始,被骗财骗感情的殷某感觉很受伤。近日,浉河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3000元。
    2014年3月,被告人杨某在去广州的火车上认识了单身女殷某,两人互留了电话号码。杨某编造其是孝感市一位副市长的外甥,自己在广东开服装店,经济条件阔绰等谎话骗取殷某的信任和赢得殷某的好感,后其以和殷某谈朋友为名,从2014年4月起,分三次骗取殷某现金共计32000元。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杨某的亲属退赔殷某的损失,取得了殷某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杨某的亲属退赔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且主动缴纳罚金,故可以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示:未婚单身青年要慎重交友,不可迷信所谓“艳遇”,树立正确的感情观和价值观,增强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才能遇到人生的最佳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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