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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党建新机制 谱写审判新篇章

----罗山县人民法院加强党建工作侧记

  发布时间:2009-07-15 17:47:17


    近年来,罗山县法院针对党员法官队伍逐步壮大,已占到全院干警76%以上的实际,坚持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探索建立党建工作新机制,有力地促进了法院队伍建设,带来了工作的全面跃升。近3年来,该院共有3名党员荣立个人二等功,5名党员荣立个人三等功,51名党员受到市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

    学习有新理念。采取一周一次党小组会,一月一次支部会等多种活动形式,积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三个至上”等指导思想,用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带动全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当优秀党员、创优秀法官”的岗位建功活动,使党建工作与法官队伍建设和法院审判工作互相兼容,互相促进,全面调动党员法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培养和造就一支团结拼搏、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党员法官队伍。

    管理有新布局。将党建工作纳入各支部年度绩效考评范围,建立党员廉政档案和审判工作档案,对党员法官的工作进行目标考评。强化党组织的监督职能,成立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聘请执法廉政监督员,构建思想育廉、警示防廉、榜样树廉、家庭助廉、制度治廉、监督促廉“六位一体”的廉政文化新体系,有效保证了党组织更加纯洁,更有战斗力。

    服务有新举措。出台《为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坚持为试验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开展以“让人民满意”为主题的大走访、大宣传活动,以4个人民法庭为依托,采取院领导包片,干警分组,深入全县19个乡镇,与群众进行面对面、心贴心的交流。在全县没有人民法庭的乡镇设立巡回办案点,开展巡回办案;在院立案大厅设置导诉台,为各类当事人提供文明、高效的咨询服务;对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实施司法救助。今年以来,共依法为各类困难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1.5万余元。

    调解有新创意。以党建促审判,结合全省法院开展“调解年”活动,探索建立“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庭审调解、判后释疑、执行和解”全方位调解机制,努力将案件调解工作向诉前、庭前延伸。加大案件巡回审判力度,把法庭“搬”进农家小院、乡村学校、田间地头,就地审理。积极吸纳乡村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协助、参与调解,充分发挥他们了解社情民意的积极作用。近3年来,该院党员法官人均审理案件的调解、撤诉率一直保持在60%以上。

    执行有新突破。发挥党员法官模范带头作用,对内加强约束,实行执行案件周汇报、督办制等制度,对部分态度消极、执行不力的干警限期结案,不能按时执结的实行换员执行。对外刚柔并施,对那些暂存侥幸心理的当事人,以温和的态度消除其抵触心理,促使其自愿、尽快地履行义务;对那些真正的“老赖”坚决强制执行,采取一切法律措施给予制裁,绝不纵容。近3年来,该院党员法官人均执行案件的执结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王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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