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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县法院“三项机制”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度

  发布时间:2014-09-03 08:31:52


    光山县法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起步早、力度大、方法新,做到了实实在在陪审,规规矩矩办案,全面打造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提高司法公信力。
    一是全程参与办案机制。以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民事案件的审理,群众矛盾在群众中化解为原则,强调就地化解民事纠纷,对人民陪审员科学管理,合理分工,形成民事案件诉前调解、开庭审理、判后释疑、跟踪回访的人民陪审员全程参审机制。
    二是实行陪审员住庭办公机制。该院六个基层法庭均设立人民陪审员驻庭办公室,辖区陪审员两人一组,配比列表,排班驻庭,值班办公,同时兼职“调解员”角色,走村串户,寻址找人,牵头调解,帮助送达法律文书,为法庭及时结案提供保障。
    三是信息反馈联动维稳机制。除陪审任务外,该院还注重挖掘人民陪审员特殊的社会功能。由该院办公室抽专人负责保持信息联络,并对人民陪审员反映的有关案件立案、审理、执行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归纳梳理,在院务会上进行通报,及时聚焦群众关心的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服务送到百姓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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