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典故“三尺巷” 酷暑智调排水案 作者:陈家永 胡冬明 发布时间:2014-09-02 11:43:05
“来信为争三尺房,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近日,原告黄某荣与被告黄某怀相邻排水纠纷一案新县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巧用“三尺巷”典故,以案说理,使双方达成协议,握手言和,案件圆满得到解决。
法院审理查明, 2012年2月黄某荣曾因与被告黄某怀邻里排水纠纷诉至新县法院,但原、被告向法院递交诉状后均外出务工,由于联系不到双方,长期无法解决问题,最后,黄某荣决定撤诉,来年再诉。近日,二人返乡,纠纷未解,黄某荣于2014年8月又诉至法院。
案件承办法官担心双方又因外出务工致案件搁置,便带着书记员驱车两小时来到郭家河乡某村,找到双方当事人,并就双方争议的地点进行现场勘查。了解情况后,考虑到双方房屋共墙,院落紧邻,匆匆结案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引发更大的矛盾,于是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法律、人情娓娓道来。由于双方性格冲动,调解一度暂停,承办法官灵机一动,给双方唠起“三尺巷”的典故,被告听后脸一红便说:“三尺太多,我在原有的地方让你30公分作为排水沟!”见此场景,原告也道:“那我也让30公分作为排水沟。”随即二人达成一致协议,原告撤诉,双方握手言和,均表示满意。案件的就地勘查,就地调解,既方便了当事人,又教育周围乡邻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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