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也是缘分,我1981年大学毕业,被分配到当地中学当老师,因对法律的热爱,1983年县委调我到刚成立的政法办公室(现政法委)工作。《河南法制报》1985年正式创刊,作为一个政法干部,我的案头上自然也有了一份。初遇,对她的幼嫩、青春、活力所吸引,不仅读,而且兴之所至也向《河南法制报》投稿。第一篇文章我至今记忆犹新,那是一篇言论文章,名字《喜与忧》。那时法治刚刚普及,有的群众法治意识在觉醒,维权意识在加强,于是有的基层干部看到群众维权告状,有的担心,有的忧虑,认为群众难管了,群众工作难做了。但是我认为对群众这种现象应该是喜,而不是忧,就写下了《喜与忧》这篇文章。投稿后,很快就登出来了,我十分高兴,对《河南法制报》这种不计较作者名、位、利,以文取材的精神所感动,又加上我喜爱写点儿东西,我认为这是遇上了知音。
1986年,我在职考到了郑州大学法律系,课余写点儿小文章就直接跑到当时社址还在金水路的河南法制报社编辑部去找老师们当面指导,如当时的刘可兵编辑、老齐等,也都给了我很多指导。之后,我不仅成了法制报的忠实朋友、读者和作者,同时也与编辑们成了知心朋友。
随着时间推移,我从一般干警成长为基层法院副院长、院长,再到中级法院副院长,年龄也由20多岁到50多岁,《河南法制报》也走进而立之年,现在已拥有三十多个栏目,内容丰富,更加成熟。这些年虽直接到编辑部少了,有些老编辑也该退休了,有的转到了其他岗位,但我对《河南法制报》一直满怀深情,案头上始终有她,每期必读。即使是出差走几天,回来也会把《河南法制报》一期不落地读一读,这样心里才舒服。
现在我不仅仍然是《河南法制报》的忠实读者,而且只要能抽出空,还要投投稿子。可能是我与《河南法制报》的缘分,而且投稿采用率也很高,《河南法制报》与我从相遇、相知到相伴,我们已成为永远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