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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案的“深层爱”

车祸受伤的留守儿童当庭拿到赔偿款

  发布时间:2014-08-12 18:22:50


    近期,罗山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事故认定,驾驶员熊某负全部责任。经法院多次调解、释法析理,被告理赔1.9万余元,保险公司理赔4.3万元,取得圆满的结果。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6月21日下午,家住罗山县庙仙乡高庄村9岁的洋洋在放学步行回家的路上被一辆面包车撞伤,右足骨折构成十级伤残。事故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面包车驾驶员熊某负全部责任。经19天的住院治疗伤愈出院,医疗费1.9万余元,熊某一直没有赔偿。2013年11月28日,洋洋作为原告、其爷爷作为法定代理人将熊某和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深入调查后发现,受害人家庭曾遭遇过诸多不幸,其父亲因白血病于2011年病逝,其母于2013年外出务工一直未归,联系较少,受害人一直随祖父母生活。2014年3月21日此案第一次开庭,因黄某对事故认定有异议,案件未能调解成功。合议庭合议后认为,该案受害人的损失较大,且涉及到留守儿童的切身利益,应进一步加大诉讼调解工作力度,确保受害人能及时足额拿到赔偿款。承办法官一次次电话联系被告熊某和保险公司负责人,不厌其烦地向其释法析理,反映原告方家庭的实际情况,并从保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大局出发,要求被告正视案件导致问题的严重性,尽快赔偿原告方的合理损失。3月31日下午3点,该案第二次开庭,专门进行调解。保险公司与原告达成协议,同意赔偿4.3万元。熊某同意承担责任赔偿1.5万元,并当场兑现了承诺。
    保险公司的赔款到位后,正值农村插秧季节,为了不耽误农时,5月21日下午,罗山县法院副院长梅传莉带领办案法官来到洋洋的家中,将4.3万元赔偿款送到了洋洋奶奶的手中,并给其买来书包、文具等学习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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