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淮滨县法院以常态化管理为基点,以精细化管理为桥梁,努力实现案件审判、队伍建设、政务管理三个方面的提升,助推审判管理规范化。
案件审判实现以案为本到以人为本的提升。该院以完善审判质量管理为前提,每月均对审判工作运行状况进行系统分析和通报,重点掌握审判工作的基本进展、指标数据走势及存在的问题;实行案件责任倒查和差错案件责任追究制度,把是否化解矛盾、是否实现案结事了、是否解决民生问题作为考评审判质量和法官业绩的重要尺度。同时,该院有的放矢地将法官安排到合适的工作岗位,使其安心工作、开心工作,打破在用人上论资排辈,因循守旧的传统观念,着力在全体法官中培养人人可成才,人人支持成才的良好氛围。
队伍建设实现从粗放管理到精细管理的提升。该院在队伍建设领域突出“精”、“细”二字。将法官的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服判息诉率、二审发改率等指标纳入岗位目标进行考核;由纪检监察部门会同审管办、立案庭对审判工作从立案、排期、送达、开庭、合议、宣判到卷宗归档和上诉移送以及移送执行等各个环节实施严格的效能监察,并将结果及时进行通报;建立法官绩效考评档案,与法官个人年度的评先授奖、晋级晋职和经济利益挂钩,形成在竞争中选人、在激励中用人、在考核中识人、在制度中管人的“精细化”管理模式。
政务管理实现从建章立制到细节落实的提升。该院在完善司法政务管理制度体系的同时,严格执行财务、车辆、用电、公务接待、档案、文印管理、安全保卫制度;继续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管好用好安全监控系统,全面试行文书起草电脑化、公文传递无纸化和机关办公自动化,提高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