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上午,光山县人民法院举行人民陪审员任命书颁发仪式大会。光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樊太明、副主任石善奎、法工委主任张元俊、选工委负责人张秀霞及光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辉出席会议,会议由石善奎主持。
会上,樊太明为60名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此次人民陪审员任命是光山法院落实“人民陪审员队伍三倍增计划”的具体措施。通过“倍增”计划,该院的人民陪审员数量已增加到197名,进一步扩大了人民陪审员队伍规模,体现了人民陪审员的代表性和广泛性,有效地缓解了审判力量不足的现状。
樊太明对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提出希望和要求:一是加强学习,着力提高司法能力。要刻苦钻研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要准确站位,依法履行陪审职责。要找准自己“庭上是法官,庭下是群众”的角色定位,庭上积极参与审判活动,庭下热心搞好宣传教育。常思陪审之责,常尽陪审之职,常念民众之托。三是要恪守纪律,牢固树立良好形象。要妥善处理好陪审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照法定原则和程序进行诉讼活动,努力成为司法公正的执行者、监督者,司法民主的参与者、见证者,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李辉代表院党组对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向获得任命的同志表示诚挚的祝贺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树立宗旨意识。人民陪审员要在思想上牢固树立为民的宗旨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通过参与的审判活动,在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架起沟通联系的桥梁。二是做好角色对接,尽快适应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要求。三是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清正廉明,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按时出庭参加庭审活动。四是各审判业务部门要为人民陪审员履职提供保障,确保其审阅案卷材料、参与案件调查、参与开庭审理和参与案件评议等权利得到有效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