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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开庭 阳光审判

信阳中院在信阳监狱巡回开庭审理减刑案件

  发布时间:2014-07-08 09:24:29






    为落实减刑假释工作“双公示”、“双公开”、“双参与”要求, 7月4日,信阳中院审监庭在河南省信阳监狱巡回公开开庭审理魏某、杨某、陈某等15名涉及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三类案件”的罪犯减刑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次审理活动,信阳中院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在庭审前,对拟减刑人员信息进行了裁前狱内公示和网上公示,庭审中,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十人组成人民观审团全程旁听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庭审后裁判文书还将上网公开。
    观审后,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致表示,法院在司法公开上不断努力探索,“双公示”、“双公开”、“双参与”的制度加强了社会各界对减刑假释工作的监督,增强了法院工作的公开性、公正性、透明性,以司法过程的公开保障司法结果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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