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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怎么样 群众来评议

光山县法院召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评价会

  发布时间:2014-06-20 17:04:44



    根据光山县委安排部署,结合县委活动办《关于开展县直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群众评价”工作指导方案》要求,6月17日下午,光山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群众评价工作会。光山县委第二督导组组长杨前及督导组成员出席了会议,院党组副书记刘春、“两代表一委员”、 各庭室负责人、部分党员干部职工、离退休干部代表共计50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刘春代表院党组,从狠抓学习教育、着力提高认识,坚持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坚持立查立改、切实端正作风三个方面向与会人员通报了该院“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并按照县委活动办安排和督导组要求,对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进行“回头看”,明确了下一步的努力方向。
    杨前肯定了该院在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征求意见” 环节的工作,并就下一步“群众三评”提出要求:一要高度重视。“群众三评”工作,是检验各单位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开展情况的重要标准,必须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将群众评价做实做好。二要突出重点。群众评价要围绕重点,突出下级评上级、群众评领导、服务对象评服务主体,让群众评价工作真正成为检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效的有力手段。三要客观公正。参与评价的同志要有高度责任心,一定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填写评价表,客观公正地评价,帮助把问题找准、把活动开展好。
    随后,参评人员通过填写群众评价表的方式,围绕光山县法院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边学边查边改等方面进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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