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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环境资源保护 助力美丽信阳建设

信阳中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

  发布时间:2014-06-20 17:01:55


    近日,信阳中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实行涉生态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理,依法促进解决关系民生民本的环境资源问题,依法保障生态信阳、宜居信阳、美丽信阳建设。为满足人民群众享受绿色生活的新要求和新期待,提供及时、专业、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该审判庭具主要工作职能如下:
    一是实行专业化审判,实现生态环境审判庭的职能拓展和环境资源案件的归口审理,探索完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和修复模式;
    二是建立建设环境资源审判专家人才库,选任专家担任人民陪审员、调解员等,不断拓展专家人才库功能,使专家学者发挥更大作用;
    三是注重环境资源典型案例的收集、评析和发布,统一司法尺度。加强环境资源司法课题调研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环境资源方面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四是健全生态环境资源司法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完善“补植令”、“监管令”等制度,提升全市两级法院环境资源保护水平;
    五是加强与林业、环保、国土资源、海洋渔业、水利等单位的协调联动,健全多方调解联动体系建设,形成生态资源保护与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合力。

责任编辑: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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