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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县法院院长李辉亲自带队攻克“三留守”执行难案

  发布时间:2014-05-28 16:59:22


    光山县的汤某系农村留守老人,儿女长期在外务工。三年前汤某将一生积蓄30万元借予张某做生意,张某三年未还。汤某将张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张某一直躲避执行,汤某的生活陷入困顿。5月22日下午,炎炎烈日,光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辉带领执行局干警,来到被执行人张某家,与张某及其亲属交流沟通,讲法律、讲义务,告知其抗拒执行的严重后果。经过李辉三个多小时有理有据的讲解和沟通,被执行人张某当场给付执行款15万元并与申请人汤某约定了剩余执行款的给付期限,使这一起涉“三留守”案件顺利解决,双方当事人都十分满意。

    据了解,光山县法院自开展涉“三留守”人员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以来,已执结涉“三留守”人员案件38件,共执行并发放到位执行款197万元,取得广泛的社会好评。

责任编辑:余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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