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上午,浉河区法院公开审理廖红孝、张南等27名被告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一案,近百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被告人亲属参加旁听。今年以来,该院已审理两起非法在食品中添加禁用物质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案件。
对危害食品安全案件,该院在审理中,“严”字当头,“快”字优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的前提下,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判决,对实施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被告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和幅度内从重处理,坚决查封、扣押涉案物品和罚没违法犯罪所得,形成对危害食品犯罪的高压态势,稳、准、狠地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
强化协作配合,建立横向联络。与公安、工商、质监、药监等部门建立外部信息联动机制,畅通信息渠道,注重协作配合。对于疑难复杂的案件,及时派出业务骨干提前介入,为相关执法部门调查取证、固定证据等提供意见建议,形成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合力。
加大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教育公民学法、懂法、守法,依法,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全社会营造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作斗争的氛围。警示违法犯罪分子,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自觉停止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