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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法治沃土的耕耘者

息县法院东岳法庭庭长姜辉践行群众路线30载

发布时间:2014-04-24 10:45:33


   “魏大姐,近期又给三丫头做身体复查没有?过年期间大闺女、二闺女从外地回来没有?”

  3月28日,迎着夕阳,河南省信阳市息县法院东岳法庭庭长姜辉再次来到东岳镇魏围孜村北头的一处破旧宅院,刚迈进大门就受到60多岁的女主人魏少芬的热情欢迎。

  魏少芬与姜辉结识于2011年三女儿刘丽离婚案。经过案情分析,结合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及当下面临的困难,姜辉没有草率作出离婚与否的决定,而是通过长达两年的调解,最终达成双方均同意的结果——同意男方的离婚请求,但需向因车祸丧失自理能力的女方支付6万元赔偿金。案件结案后,刘丽的病情成为姜辉的牵挂。

  此次前来,姜辉的目的是满足一个心愿——帮刘丽填写低保申请表,并为她申领低保证。

    百姓的贴心人

  一件看似普通的离婚案,姜辉不惜只身奔波几千里,摸情况、作调解,切实解决双方的困难。

  现年32岁的刘丽,是魏围孜村仅有的几个上过大学的女性之一。大学毕业后,她只身前往佛山打工,并与吉林籍同事郝明亮产生爱情火花,2008年二人携手步入婚姻殿堂。然而,命运多舛,这对新婚不久的年轻人于2009年4月15日共同遭遇了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因伤势过重,郝明亮几近昏迷,刘丽被法医鉴定为已丧失行为能力,无恢复可能。

  高额的医疗费,拖垮了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因肇事司机无力支付,法院的赔偿判决也成了一纸空文。

  2010年6月,郝明亮以刘丽与其长期分居异地,感情破裂,不能尽妻子之责为由,向佛山市南海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未支持郝明亮的诉讼请求。2011年4月25日,郝明亮在刘丽户籍所在地再次提起诉讼。

  刘丽父母提出男方需支付20万赔偿费的离婚附加条件,这让郝明亮无法接受,因意见分歧较大,案件几度搁置。

  “面对这个棘手的案件,我很为难,我完全可以照搬法条,驳回或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定原告向被告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款,但这生硬的做法不能很好地解决双方的纠纷。如果同意双方离婚,赔偿款判少了,被告方不同意;赔偿判多了,超出原告方支付能力,又会陷入无法执行的困境。继续维系婚姻状态,既无意义,对双方及其家庭也是一种伤害与折磨。”姜辉说。

  “法官既要执法公正,也要执法有情”的理念让姜辉走上艰难的调解路。他先摸清刘丽家的现状,随后又只身一人乘车近2000公里,从淮河畔的息县来到松花江边的吉林市,实地考察郝明亮的家境,掌握其经济承担能力。

  “魏大姐,郝明亮家境也不宽裕,父母是普通退休职工,车祸后,他的身体至今也未康复,没有经济来源,为了支付医疗费,家中也早已一贫如洗,日子过得很艰难,他决定将肇事司机的赔偿款全给刘丽,这6万元赔偿款是他东拼西凑借来的,有了总比没有强,拿着先解解当前困难。”姜辉的真诚最终打动了刘丽家人。

  2013年8月19日,经过调解,双方同意离婚。

  案件虽审结,法官职责已尽,但魏少芬常含泪水的眼睛、刘丽瘫坐轮椅痴呆的表情、刘家家徒四壁的窘境,时刻在姜辉脑海中浮现。

  “法官也有情”,为了能让刘丽享受国家低保政策,减少家庭负担,他多次前往民政所问询申办条件和流程,并专程向镇党委书记汇报,恳请特事特办。

  “大姐,等刘丽的低保证办好了,今年我准备抽空再去趟佛山,与肇事司机好好沟通一下,看他到底一次性补偿多少钱,争取做个了结,老挂在心里也不是个事儿呀!”临别前,言语哽咽的魏少芬双手紧紧地握着姜辉的手,迟迟不肯松开。

    政府的好助手

  因在群众中威望高,一些难办的群众纠纷,第一时间就会想到让姜辉出面做工作。

  现年53岁的姜辉,自幼生活在部队大院,16岁随父母转业来到息县,当兵复员后被安排到县财政局。不错的工作岗位,让不少人羡慕不已。

  但头顶国徽的法官梦让姜辉在1984年作出了让家人强烈反对的决定——报考法院职务,当法官。当时法院要求新晋法官一律到乡村法庭任职,这对没有农村生活经历、操着东北口音,尚不能完全听懂当地方言的姜辉是一个挑战。姜辉没有退缩,也没有叫苦,骑着自行车奔赴新的环境。没想到这个地地道道的城市娃,在乡村一待就是30年。虽然每次单位机构调整,都会优先考虑把他调回县城,但屡屡被姜辉婉言拒绝。

  “我就是喜欢农村,喜欢和农民打交道,深刻体会到农民的不容易,虽然他们法律意识淡薄,也有个别蛮不讲理的人,但他们总体淳朴,只要你耐心、真诚,别端架子地给他们讲道理、讲法,他们会听,也会照办。”姜辉诠释了他扎根乡村法庭的原因。

  30年间,姜辉先后任职于3个乡村基层法庭,审结案件4000多起,80%以上以调解、撤诉的方式结案;平均每年审结案件都在120件以上,平均不到3天审结一起;涉案当事人高达1万多人。

  “据我掌握的情况,经由姜辉审结的案子没有发生一起当事人缠访、上访告状的情况。因其在群众中威望高,政府遇到一些难办的群众纠纷,第一时间就会想到让姜辉出面做工作,尤其是在处理一些老上访户反映的问题上,姜辉帮了政府很多忙!”东岳镇党委副书记尹为明告诉记者。

  尹为明介绍,2006年,该镇村民赵奋发(化名)因不满被征收超生抚养费,与村干部大打出手,并声称因伤住院治疗花费8000多元,向政府索要赔偿未果的情况下,频繁赴京上访。镇政府数次与他进行沟通、做工作,赵奋发却漫天要价。无奈之下,东岳镇政府建议由法庭调解。

  面对情绪激动的赵奋发,姜辉始终面带微笑聆听,不插话、不打断、不制止,主动倒杯水,主动让根烟,待其情绪缓和后,开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进行劝导。“法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出差餐补才30元一天,你却要400元一天,都超了10多倍,是不是不太合理?”姜辉笑着问赵奋发。

  “基层百姓的纠纷,很多都是源于争面子,你只要给他充分的尊重,他也会退一步海阔天空。”姜辉总结道。

  根据赵奋发出具的住院票据,姜辉最后判定支付其医疗费3000多元。

  “老姜,你办案我放心!”赵奋发对他的评价让姜辉颇有满足感。

  据姜辉计算,在3个月时间内,赵奋发给他打电话不下200次,有时候是唠家常,有时候是帮邻里问询法律问题,“甚至连外出也会告诉我一声。”姜辉说。

    践行群众路线的好榜样

  为了避免关系扰案,扎根乡村30年期间,姜辉坚持不吃请、不收礼,始终保持中立角色。

  从法30年间,姜辉培养出了七八个庭长,其中一个还当上了县法院副院长。

  “能跟着姜辉庭长干工作,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所谓机遇,是能学习姜辉爱岗敬业的精神、精湛的业务技能和高尚的品格,而挑战则是高强度、高负荷的工作,恶劣的工作环境以及不容有错的严格要求。”东岳法庭年轻的书记员杨威如此感慨。

  姜辉现虽为息县法院党组成员,院机关也有他的办公室,但除了进城开会,他还是长期待在乡村,即使生病也不忘工作。

  2011年10月的一天傍晚,姜辉办案回法庭的路上,不慎出了车祸,左腿髌骨粉碎性骨折,脸上缝了10多针。住院期间他不是担心自己的病情,而是担忧因其住院而积攒了多少案子,仅在医院治疗了10多天,他就迫不及待拄着拐杖来到法庭办公。妻子放心不下,拎着包裹来到东岳法庭照顾他两个多月,这个事件在当地传为佳话。

  姜辉不吸烟,很少沾酒,每天生活轨迹很清楚:早上,6点多起床打扫庭院,逢集开庭,背集下村巡回审判、回访当事人,晚饭后在集镇上或田间散步,找老百姓唠唠嗑。但凡外出,他就会在法庭门口挂上去向牌,留下自己的手机号码。

  东岳法庭租用镇政府淘汰下来的一座小楼的二层楼办公,设施陈旧,墙体斑驳,连门窗都关不严,刮风一层土,下雨满地水,是全县硬件条件最差的法庭,对物质享受,姜辉并不注重。“原来我们吃水都要用桶从外面提,洗澡时把水放到太阳下晒热,吃饭到镇政府公务灶,现在条件好多了,去年,河南省高院给我们拨钱打了井,配备了电热水器,还送了一套厨房用具。”姜辉说。

  姜辉注重公正执法环境的营造和清风廉政形象的维持。为了避免关系扰案,扎根乡村30年期间,姜辉始终秉承不吃请、不收礼,不与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村干部打成一片,始终保持中立角色。

  东岳镇宏亮酒店老板多年前就认识姜辉,但罕见姜辉在他的饭馆就餐;从事律师10多年的河南息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史志豪评价姜辉是个“不合群”的人;战友认为姜辉“六亲不认”,曾给他送3000元红包,渴望能在一桩债务纠纷中照顾债务人,姜辉不但没有照顾,还把3000元红包送给债权人作为还债款……

  30年来,姜辉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河南省委、河南省政法委、河南省高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全省优秀共产党员”“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先进个人”“指导人民调解先进个人”“全省优秀法官”“全省十大人民满意法官”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五次。

  “群众路线,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姜辉,这位平凡而又不寻常的基层司法干部,扎根农村30载,不畏苦,不言累,积极践行群众路线,默默地为乡村法治沃土建设耕耘着,是我们从法人的表率,值得我们学习!”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奚启锋评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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