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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中院积极开展“农民工维权法律服务宣传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4-04-22 15:39:50


    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着力加强能动司法,积极延伸司法服务,全面做好法制宣传,进一步推进为农民工讨薪维权工作,更加全面高效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省法院统一部署,信阳市中级法院决定从2014年4月15日至5月15日,在全市法院系统内开展“农民工维权法律服务宣传月”活动。

    为开展好此项活动,市中院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社军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冯琦和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奚启锋任副组长,相关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民工维权法律服务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活动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市中院成立了五个宣传分队,到农民工生产生活第一线开展现场宣传。第一分队由民一庭、刑一庭、行政庭组成,主要负责到建筑工地开展法律服务宣传。第二分队由民二庭、刑二庭、审监庭组成,负责到矿山、企业开展法律服务宣传。第三分队由民三庭、刑三庭、赔偿办组成,负责到市人才市场及红军广场等劳务市场开展法律服务宣传。第四分队由执行局、立案一庭、技术处组成,负责在和美广场、平桥区世纪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宣传。第五分队由办公室、宣教科组成,负责同各级各类媒体的沟通联络及信息稿件的发布工作。

    方案要求活动参与人员要深入建筑工地、厂矿、企业、农村,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普法宣传,走访慰问,听取意见,及时为农民工排忧解难,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余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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