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法院建立涉老案件当事人回访长效机制
作者: 董王超 发布时间:2014-04-09 09:00:39
为将司法为民理念落实到案件的每一个具体环节上,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结合开展“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建立涉老案件当事人案后回访制度,对涉老案件在调解、撤诉或判决结案后,承办法官都要进行定期回访,跟踪服务,及时了解老年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落实情况,促进专项审判活动深入开展。
图为该院民一庭法官日前深入一起涉老案件当事人家中进行回访时的场景。
责任编辑:余跃
文章出处:罗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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