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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流程管理初显四大成效

  发布时间:2009-07-10 22:01:29


    自去年11月全面开展审判流程管理制度以来,信阳中院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管理力度,尤其是对网络超期案件进行了认真督查和清理,审判流程管理工作初见成效。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案件893件,结案501件,网络结案率达56.10%,网络超期案件已基本消化完毕,审判流程管理进一步规范,初显四大成效。

    一、管理理念更新,审判效率明显提高。审判流程管理将控制权赋予专门机构,以案件审限管理为核心,在审限届满前进行催办和督办,积极主动地预防案件超审限现象,较好地解决了久立不审、久审不决、久执不结的问题,原来由审判业务庭的法官自审、自管、自律的行政化管理理念得到转变,审判效率明显提高。

    二、审判服务效能提升,司法程序更加公正。审判流程管理使审判工作的各个阶段和环节有条不紊地进行,有利于提高审判管理效能,克服年底突击结案的现象,对案件的监督也由事后监督变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并通过定期通报的形式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在案件审理各环节之间形成相互监督和制约机制,有效地保障诉讼程序的平等性、中立性和公正性。

    三、审判工作规范,权利保护更加有力。审判流程管理便于当事人了解案件审判的进展情况,满足了当事人了解诉讼进程的合理愿望。促使阳光审判具体化,面向社会的阳光化审判强化了社会监督,有效规范了司法审判运行程序,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四、审判活动公开,内部监督力度加大。通过内部流程管理网,每位办案法官的收案、结案、归档、审限等情况都一目了然,极大方便了院领导对审判工作进行掌握和监督。

责任编辑:余开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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