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信阳中院成功调解离休高干杨某遗产继承纠纷案。至此,该起持续4年之久的纷争画上满意的句号。
杨某于上世纪三十年代参加革命,杨某夫妇从甘肃省金昌市金川集团有限公司离休后,于1983年在信阳市第一千休所修养。2010年8月26日杨某去世,杨某的养子女史甲、史乙、杨某某之间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一、二审作出判决后,矛盾仍未消除。
案件进入再审程序后,承办法官韩洋通过调查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经过一二审,积怨颇深,已从辩理上升成争一口气,各不相让,都不肯接受不利于自身的裁判结果,如果强行判决,达不到案结事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针对此种情况,审监庭庭长秦运忠及时召开会议,与案件承办法官一同制定对策,确定调解工作方向,对调解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做到有的放矢。
在近20天十多次调解工作的努力下,史甲、史乙同意杨某生前房屋归杨某某所有,史甲、史乙放弃对该房产的继承权,杨某某给付史甲、史乙该房屋的补偿款280000元。双方当事人对法官的调解及处理结果深表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