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怀疑打游戏机作弊,两动漫城员工将张某及同伴李某拘禁长达十六个小时。近日,被告人杨某、被告人金某因非法拘禁罪被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和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2013年1月2日19时许,因怀疑张某在动漫城打游戏机时作弊,信阳市某动漫城员工杨某和金某将张某及同伴李某用尼龙绳捆绑住关在附近某宾馆一房间内,期间对张某及李某进行殴打,并威胁不许报警,直到2013年1月3日上午11时许才放两人离开。经法医鉴定,张某、李某的伤情程度不构成轻伤。案发后,被告方赔偿张、李二人经济损失共计40000元,取得了张某和李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金某侵犯公民人身权利,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犯罪中具有殴打等情节,应当从重处罚。二被告人能自愿认罪,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故可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