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12月2日至12月8日,我有幸参加了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和国家法官学院在山东高院法官培训中心举办的全国法院宣教处长培训班。这次培训用最高法院宣教部董部长在培训结束总结时概括的几名话来界定:主题突出,规模宏大,内容高端,组织严密,效果多维。是一次典范性培训班。的确,从培训的组织情况和实际效果看,这次宣教处长培训,最高法院政治部特别是宣教部是下了功夫的。无论从学习内容的设定,还是师资力量的使用,都体现了董部长所说的高端标准。通过参加这次培训,每个参训者都受益非浅,感悟良多,作为其中一员,我也有几点比较深的感受。
前沿的思想引领开阔了大家的眼界。人类社会的发展除了科技的飞速进步推动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不断发生变化外,作为上层建筑领域的社会形态和思想观念也是逐步从蒙昧走向文明、从迷茫走向清醒的。从一个人的角度来说,其科学和准确认识自然、认识社会的能力也是在学习和实践中逐步提升的,由于社会层级的差异性和人之间对各类知识把握的差异性,总是有人在一个方面或某个方面具有比大多数人更丰富的知识和更深刻更接近真理的认识,而其他人要想获得这种知识和认识能力,就要通过一定形式的学习与实践,这次培训就是给参训者提供了一次学习提升宣教工作能力的机会。从实际情况看,由于绝大部分同志平时大都从事具体工作,对一般的宣教事务性工作可以做到得心应手,知道怎样做。但,对于从更高层次和更深意义上来理解宣教工作,来看待这些工作的社会价值,来展望这些工作发展前景,来考量这些工作对于推进法院政治工作,进而促进社会进步文明,则缺乏很深的理性思考。工作的动机与目的大都处在完成任务的层面上,工作的内容也大都处于周而复始的重复简单中。这次培训的很多内容,虽然讲的宣教工作,但其着眼点和立意是不同的。如,中组部党建研究所调研室副主任袁继学调研员,在解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不仅讲怎样开展好这项工作,而且从党的发展经历和经验上来阐明坚持群众路线极端重要性,从我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员队伍中对坚持群众路线存在问题的分析,来警醒加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的现实必要性,从我们党长治久安的角度来提醒大家脱离群众的极端危险性。思想的高度决定工作的程度。通过袁主任的解读,我们不是一般化的认识中央开展这项工作仅仅是我们的一项任务,而是从稳固党的执政地位,实践党的宗旨上,对搞好这项工作有了更高层次的认识。其他一些培训内容也是如此。有的是新知识,有的是新理念,有的是新信息,有的是新方法。大家 听后都 有耳目一新的感觉。
丰富的学习内容增长了大家的本领。这次培训最高法院围绕着法院宣教工作共安排了8堂集中授课、一次经验交流和一次实践活动。 从培训内容上看,既有做好宣教工作方式方法的培训,也有宣教工作重点内容的介绍;既对常态性宣教工作进行解读,也对重点性突击性宣教工作进行了强调;既注重对日常宣教工作的业务培训,又特别强调做好宣教工作正确思想理念和职业素养的建立;既坚持了面对面授课的培训内容的灌输,又开展了现场实践教学;既全面学习做好宣教工作的基本内容、基本方法和基本要求,又进行了做好工作的经验交流和工作部署。这次培训,涵盖了法院宣教工作方方面面的内容,是一次全面、系统、立体性的培训,集思想性、专业性、技巧性和经验性于一体。对于全体参训的人员是一次全方位的充电和学习。人生存于人类社会,总是在享有社会提供生存条件的同时,又必须对社会有所贡献的。作为人民法院从事宣教工作的同志,做好宣教工作,履行好宣传教育职责,便是实践和实现这种社会价值最重要体现。同所有从事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社会工作者一样,法院的宣教人员要担当起肩负的使命,为法院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法院全面建设,作出一点贡献,就需要具备一定的做好这项工作的基本素养和职业能力。最高法院举办的这次培训,无疑为每个参训者注入了全面提升自身素质的能量,在一定程度上使这些同志在今后的工作中,会更加得心应手,更加驾轻就熟,会更加发挥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培训增长了本领,培训提升了能力。
多维的信息交流活跃了大家的思想。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作为法院政治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的宣传教育工作,需要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具有很强的政治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发散思维能力和多维思维能力。但是,由于每个人的学习背景、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和感悟潜质不同,其从事宣教工作的思维能力是差异很大的。还因为我们长期在一个单位从事一种工作,很容易形成一种固化的工作思维模式,凭借经验来周而复始的运用万变不离其宗的工作方法来运转工作。长此以往,看似工作得心应手,实则是工作原地踏步,无特色、无发展、难进步。由此说来,活跃思想,创新思维,转换思路,改变理念,便是我们推动工作,实现人生价值不断创新的必然要求。这次培训,就为大家碰撞思想提供了一次难得的机遇与平台。这次培训,大致有三个层面的人在这里发散信息、交流思想和碰撞思维。从授课层面来看,主要是专家学者和党和国家从事宣教工作的职能机构的权威人士。从管理层面来看,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法官学院和山东高院的主管宣教工作的领导机关人员。从学员层次来看,主要是全国法院高中级法院从事宣教实务的同志。教学者传递的更多的是做好宣教工作的理念、政策和规定,管理者传递的更多的是宣教工作方法、素质和要求,学习者传递的主要是宣教工作的实践、困惑和经验。在这短短的一周时间内,通过授课、讨论、交流和研究,各种信息大量汇集,各类思想无声碰撞,各个观点竞相发散。引发了大家的思考,开阔了大家的思路,拓展了大家的思维,启发了大家的思想。
难得的人生相遇增进了大家的友谊。这次培训人员来自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中高级法院和济南军区军事法院的从事宣教工作的同志。是共同的使命将天南地北的法院同行召唤到济南共同学习,共同生活了近10天时间。这种相遇对一个人而言也许就是一份缘,大家都十分珍惜和看重这难得的相聚。在学习上相互帮助,共同探讨消化培训内容。在生活上,相互照顾,共同度过了暂短而又宝贵的培训时光。在情感上,相互交流,共同寻求精神的共振和思想上的共鸣。很多同志在不长的时间内,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建立了本期培训班珍贵难得的同窗之谊,谱写了人民法院从事宣教工作同仁的友情乐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