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九零后女孩江丽为骗取钱财,不远千里来到河南省与他人合伙导演了一出骗婚的闹剧。12月2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江丽犯诈骗罪,依法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壹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10月17日,被告人江丽伙同沈军(在逃)以假结婚为名,向家住河南省罗山县楠杆镇刘岗村村民刘虎索要彩礼人民币两万八千元。同年10月20日,江丽拿着彩礼钱从刘虎家逃走。事后江丽分得赃款人民币四千元。江丽于2013年9月20日到云南省双江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案发后,江丽亲属代其退还被害人刘虎人民币九千元,取得了刘虎的谅解。刘虎建议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并判处缓刑。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江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江丽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亲属主动代为部分退赃,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依法对其可酌予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