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审判工作中,围绕“和”字做文章,建立主动协调、圆桌协调、借力协调的“三步协调”沟通机制,在官、民之间拉起一座连心桥。2009年以来,该院所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无一缠诉上访,无一矛盾激化,无一强制执行,全部案结事了。
庭前,引导主动协调。该院庭前通过走访当事人等途径,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充分了解纠纷的产生原因及当事人的诉讼目的,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同时,发挥法官的宣传、释明、建议作用,灵活运用“案例引导”、“旁敲侧击”、“因势利导”等方法,使当事人消除误解,权衡得失,主动选择协调沟通。
庭中,注重圆桌协调。该院将查明的案件事实当庭释明,对可能败诉的一方分清是非,使其对处理结果心中有数,分析当事人心理,及时抓住和解契机,引导双方同坐“圆桌”上,疏导化解矛盾。对于重大遗疑难及涉群体性的行政诉讼案件,积极邀请党委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活动,实现监督与支持的互动。
庭外,加强借力协调。该院因案制宜,积极拓宽行政案件协调和解渠道,邀请村调解乡村干部、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被告主管部门领导参与,巧借外力联动协调,实现庭外和解。通过座谈交流、上门送法、司法建议等途径,形成行政审判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为开展行政审判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