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潢川县法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扎实推进、科学执行,全面开展执行工作,解决了一大批积案、难案、骨头案,呈现了“三无”即“无进京访、无赴省访、无群访”的良好局面。
狠抓制度建设,促进规范管理。该院执行局日常工作中坚持内部管理和外部规范有机结合,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带动人、向制度要效益。在内部管理上长期坚持《上下班签到制度》、《上班着装制度》、《重大案件事项合议制度》、《执行款物管理及转交制度》等规章制度,这些制度涉及到执行活动的各个环节、边边角角,极大的规范了干警的执行行为,培养了干警“四勤一细”即脑勤、嘴勤、手勤、腿勤、心细的工作作风,逐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体制,奖勤罚懒的工作理念深入人心。在外部执行上,该院坚持实行“五告知”、“四优先”、“三救助”、“定期主动回访”等制度,并比照医生每日对病人进行的巡诊查房制度在案件执行中推行“三查问诊”制度,即每日早八点上班后,案件承办人对各自手中未结案件逐案进行梳理自查,按照轻重缓急,制定执行预案,并及时与当事人联系,告知执行进展情况;每周五召开全局干警会,执行人员对各自手中疑难案件进行排查,集思广益,制定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每旬由聘请的案件质量监督员对上级督办或即将超期的的案件进行督查,责令案件承办人员限期结案,从根本上杜绝了拖案、压案,甚至徇私现象发生,确保了案件执行的公正、公开、公平。
加大执行力度、严格执行措施。该院在执行工作中努力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对有能力履行的,坚决采取强制措施。该查封的查封、该评估拍卖的评估拍卖、该依法拘留的依法拘留,决不手软;二是坚持重大案件局里组织警力集中执行;三是坚持重大案件执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四是坚持案件未结向当事人及时告知未结原因,通过采取“四个坚持”不仅使得一些难案得以解决,同时也让申请人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法院在为他们办实事。
加强沟通,注重调解,以和解促和谐。在执行工作中,执行法官强化“沟通”意识,加强“四个沟通”:一是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及时将执行工作计划与申请人沟通,征求其意见;二是加强与被执行人沟通,在工作中强调“四勤一细”,努力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其义务;三是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争取最大限度配合支持;四是加强与当事人的亲朋好友的沟通,拓宽调解渠道;另该院执行法官广泛运用在执行工作中创造的“和解五法”:即执行干警思想疏导促和解、包案领导主动参与促和解、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促和解、适用强制措施促和解、利用当事人的“剩余情感”促和解,调解了大批执行案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