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购房款被骗三余年失而复得 表心意送面锦旗谢法院

  发布时间:2009-07-09 10:08:56



    日前,一对中年夫妇不顾高温酷暑、冒着炎炎烈日在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大门前燃放鞭炮,将一面书写着“为民讨债、严格执法”的锦旗送到到该院刑事审判庭,当见到刑庭法官时,他们俩人紧紧握着法官们的手连声说道:“感谢平桥法院、感谢法官们给我追回了被骗的钱款。”

    据了解,2005年12月至2007年8月期间,身为普通工人徐某、郑某夫妇倾其所有积蓄,加上拆迁老房的补偿款,想新购一套住房,不曾想被一熟人以帮他们购房为名,制作虚假商品房出售合同、出具假发票先后骗取购房款113600元。案发后,被告人仅退还他们30000元,下余钱款再没退还。

    案件经检察院起诉到平桥区法院后,当办案法官看到一脸期盼、满是愁云的夫妇俩,想到此案如果不尽力极早在判决前追回赃款,判后很难再全额追回,这样案结后不会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害群众也不会满意。为帮助受害人尽早追回被骗钱款、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力求此案求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她们通过采取家庭走访等措施,多方面地耐心做被告人的工作,数次对被告人讲法理、讲情理,劝告和督促被告人积极退赃。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被告人想法退还出全部赃款。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王荣红    


关闭窗口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和新二十六街交叉口(东北处)  
邮编:464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