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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中院与信阳市妇联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互动机制共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13-10-12 10:07:01


    信阳中院多年来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新方法、新思路,积累了丰富的审判经验,总结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近日,经与信阳市妇联共同会商,建立法院与妇联互动机制,出台《关于建立互动机制共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
    一是加强交流,建立维权联席会议制度。通过维权联席会议,及时掌握了解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分析研究对策,形成维权合力。互设联络员定期交流工作情况,互相配合解决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有关问题,建立维权网络。
    二是开展弱势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关爱行动。对贫困家庭的妇女儿童等特殊弱势群体,已涉诉的,积极打造妇女儿童诉讼绿色通道,大力开展巡回审判、争取缓减免诉讼费和协调当地党委政府等方式给予司法救助;未涉诉的,做好摸底排查和台账建立工作,开展法制讲堂、安全教育、心理健康咨询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解决其生活、子女上学记妇女就业和就医难等问题。
    三是强化“诉调对接中心”工作。法院积极创造条件,吸纳人民调解委员会中的妇女成员作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的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法官定期参与妇联的维权接待,妇联干部参与法院集中接访活动,共同化解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现实问题。
    四是聘请妇联干部担任特邀陪审员。在审理婚姻、家庭、财产等涉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过程中,通过选择典型邀请妇联干部担任陪审员及邀请基层妇女代表旁听案件审理等活动,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五是联合开展法制宣传及培训。利用“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等特定节日,举办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现场法律咨询、法制宣传及法制讲堂等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选派法官参与妇联干部的培训工作,提高妇联干部维权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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