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基层快讯

商城县法院及时采用新型送达 高效便民

  发布时间:2013-09-29 10:10:54


    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送达法律文书已被修订后的民诉法列为一种法定的送达文书方式。为顺应新形势,上石桥法庭在今年初即在互联网上以法庭名称拼音注册了电子邮箱、QQ号码,经受送达人同意,以电子邮件或QQ号送达应诉通知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极大地提高了诉讼效率,降低了诉讼成本。
    此前,对于一些在外地打工没有固定地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成了法院的一道难题,有些电话能联系上的,要求其到庭领取,当事人因路途遥远,且要花费一定的金钱而拒绝,影响了诉讼的效率。今年以来,该庭受理的近110件案件中,根据各自的情况不同,经与受送达人沟通有16件采取电子邮箱、QQ号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及开庭传票,大大缩短了办案的周期,当事人也充分体会到了这一现代信息手段带来的便捷。

责任编辑:r    


关闭窗口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和新二十六街交叉口(东北处)  
邮编:464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