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劳务合同纠纷在商城县人民法院上石桥法庭得以成功调解,原被告双方在承办法官、当地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合力调解下,最终达成一致赔偿调解协议:被告自愿答应在二日内支付赔偿款,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原告彭某等四人均系外县人员。2012年9月至11月,四原告一直受雇于被告周某,在被告周某承包的建筑工程中干活。工程完工后,经结算,被告共欠四原告劳务报酬3.2万元。四原告多次找被告追要,被告均拒付。为维护原告方的合法权益,四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受理后,考虑到原告方均系外县人员,为尽快化解矛盾,妥善处理此事。承办法官果断启用“诉调对接”平台,主动邀请当地司法所工作人员参与调解,正是在承办法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齐心协力的“合力”之下才有了开头那一幕。
今年来,商城县人民法院积极拓展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渠道,努力搭建“诉调对接”平台,对一些疑难复杂、社会矛盾激烈的案件通过加强与基层组织的衔接,实现诉调对接优势互补,便捷、灵活、高效地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纠纷,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