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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人民法院开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日”专项活动

  发布时间:2013-09-24 16:41:34



    9月18日上午,新县人民法院干警志愿到新县城市中心街道解放路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日”专项活动。活动由新县法院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庭、政治处、办公室组织,联合县委政法委、县妇联会共同参与活动。民一庭、民二庭、立案庭、少审庭老法官进行现场咨询,年轻干警负责发放宣传材料,群众主动参与咨询维权活动,河南电视台第四套节目记者进行现场采访,现场气氛十分活跃。
    “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日”专项活动受到县领导和院党组领导高度重视。党组书记、院长郑镇林,党组副书记于卫东,党组成员、副院长余中,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曾新芳到现场进行了活动指导和观摩。县政法委副书记刘巧云,县妇联会等领导现场参与维权咨询,并向群众讲解妇女儿童维权法律知识。
截至上午11点30分,法律咨询人员共接受咨询127人次,发放宣传单干警发放宣传单95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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