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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法院成功调处一起集团诉讼案

  发布时间:2009-07-07 10:14:32


    近日,商城县法院成功调处一起集团诉讼案,将50万元赔偿款当场发放到29户网箱受损户手中。
   
    汤泉池大桥建设工程是商城县重点建设工程,该工程由湖北省华亚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承建,因桥梁打桩的需要,施工中,在桥址筑起一道围堰。5月中旬,因进入汛期连下大雨,围堰上下游形成较大落差,引起围堰垮塌,导致上下游29户网箱养殖户网箱被冲毁,给养殖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事件发生后,商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调查组对围堰垮塌事件进行调查。调查组经过近两个月艰苦细致的调查、走访,共核实该县汪岗乡、吴河乡及汤泉池管理处三乡镇29户群众计1110只网箱被冲毁,但就赔偿问题,网箱养殖户与大桥施工方意见分歧较大,双方未能达成协议。29户网箱养殖户将大桥施工方告上法庭。
   
    商城县法院受理此案后,法院党组高度重视,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浩亲自安排案件的审理工作,并要求快审快结,化解矛盾;院党组副书记、主管副院长何学东也深入一线亲自督办案件。接案后,商城县法院民二庭庭长周世强率领民二庭的法官们立即奔赴大桥施工工地,向大桥施工方送达起诉书副本及相关法律文书。后在调查组同志的配合下,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大桥施工方终于同意尽力赔付养殖户的损失,但表示暂时无钱支付。在此情况下,周世强与调查组的同志一起立即向商城县有关领导汇报,后经协调,由商城县交通局先行垫付赔偿款50万元,并分两次交到法院。紧接着,周世强带领民二庭的法官们,在调查组的全力配合下,先后深入三乡镇29户养殖户家中进行调解。工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一个多星期的调解工作,他们终于促使施工方与29户养殖户达成赔偿协议,并将近50万元赔偿金发放到各受损户群众手中。这起全县重点工程施工建设引发的赔偿案终于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王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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