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息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原告张某诉被告梁某的离婚纠纷案件。该案诉至法院后,主审法官通过查找案件症结,有针对性的做思想工作,最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原告张某撤回起诉,夫妻和好如初。
2006年10月,原告张某与被告梁某登记结婚。二人婚后感情一直很好,少有争执。直到今年年初,因为梁某爱慕虚荣,想通过卖房买车,遭到张某的强烈反对,二人才发生了大的争吵,最终导致张某到法院起诉离婚。法官经过调查发现,二人的感情没有破裂,离婚也只是在怄气。
为此,主审法官冒酷暑走访了多个知情人之后,又多次找到原、被告双方亲属,通过谈话的方式,和当事人进行沟通,并用生活经历勉励梁某,告诉他脚踏实地过日子的意义、爱慕虚荣的危害以及一个男人对家庭应当承担的责任,最终梁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放弃了卖房买车的计划,并向法庭写了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张某见梁某确实有悔过的诚意,主动申请了撤诉,并与梁某相相偎相依地离开了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