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骨灰盒欲发死人财 敲诈勒索未遂把牢坐 作者:向自生 发布时间:2013-08-19 15:44:35
为谋取不义之材,三名男子夜闯陵园盗窃骨灰盒,以此为由敲诈亡者家属3万元。近日,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被告人陈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陈某为河南正阳县人,2006年12月2日夜,在信阳某旅社与熊某、叶某(均已判刑)商量如何弄点钱。陈某看到报纸上有人盗骨灰盒敲诈钱财的报道,遂伙同熊某、叶某经预谋后窜至信阳市金山陵园,撬开该陵园骨灰存放堂门,盗走骨灰盒四具,并将写有索要现金30000元的敲诈信留放现场。2006年12月3日上午,三人在向信阳市金山陵园索要敲诈款时,叶某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陈某和熊某逃离。2013年1月18日,陈某被河南省正阳县公安局抓获。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敲诈勒索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浉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犯罪罪名成立。被告人陈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视本案的具体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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